长春日报讯 (记者宋莉)17日,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政务中心揭牌成立。
这是市旅游局与市司法局合作利用多方优势,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出的一次重大探索和创新,对于妥善处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之间的旅游纠纷,依法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创新和完善旅游行业监管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市旅游局受理、处理旅游投诉184件,较2016年增长了176%,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调解力量终究有限,无法最大限度满足旅游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市旅游局和市司法局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成立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市旅游局和市司法局的双重领导,聘请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在职律师作为调解员,法律工作者作为第三方参与调解,以方便、快捷、灵活的方式及时有效化解旅游市场发生的矛盾纠纷。
在旅游纠纷调解工作中,市旅游局负责对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实施监督指导,市司法局负责对旅游纠纷调解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下一步,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将分别设立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将在国家5A级旅游景区设立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承担景区内旅游纠纷案件的受理和汇总等工作,上报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将加强对调解员的管理,逐步扩大调解员队伍;将加大对旅游企业、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降低旅游投诉纠纷数量,净化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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