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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装修不慎摔伤 法院调解终获赔偿

2020-01-16 14:04 | 来源: 长春晚报

  市民李某受张某雇用从事房屋装饰工作,在一次施工过程中,李某不慎从梯子上掉落摔伤,但张某不认为他与李某间存在雇用关系,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宽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18年10月,市民李某受被告张某雇用从事房屋装饰工作,在一次施工过程中,李某不慎从梯子上掉落摔伤。经检查,李某骨盆、左侧髋臼及耻骨等多处骨折,鉴定后认定为双十级伤残,产生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5万余元。李某多次向张某主张赔偿,但张某一直拒绝赔付,李某遂诉至法院。

  “我们受理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就赔偿责任存在分歧,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尚有可调解余地。”14日,宽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办案法官告诉记者,他们多次联系张某,起初张某并不认为他与李某间存在雇用关系,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通过多次沟通,张某的思想有所松动。

  元旦过后,办案法官邀请原、被告双方来到法院共同协商赔偿细节,最终在法官的引导和调解下,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张某现场赔付李某现金8万元,案件成功调解结案。“法官为我的案子不厌其烦,多次做工作才让被告的态度发生转变。”拿到赔偿款后,李某表示,法官的调解不仅让他很快获得了赔偿,而且他也没有和被告因为赔偿事宜闹翻,纠纷得以和平解决。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劳务用工市场部分领域规范仍存在欠缺与不完善,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劳动参与者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提供劳务者在利益受到损害时选择向法律求助,这对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缩短了原告拿到赔偿款的时间,维护了其合法权益,还令双方矛盾得到实质化解,社会关系得以平复。

编辑: 李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