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日报记者 陈丽雅
疫情发生以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采取指导企业防控、创新办案模式等多项“硬核”举措,帮助企业安全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服务重点企业 防疫复工两不误
疫情期间,市人民检察院结合“专班抓项目”“万人助万企”、服务重点企业等要求部署,重点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
企业复工复产,政策信息要畅通。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调动全市检察机关91名助企干部,负责将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传达到每户包保企业,确保政策信息传达到位,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我们采取查、看、问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助企服务室负责人玄允浩介绍,目前市人民检察院包保的90家企业已经有30家顺利开复工。盛美军检察长还到包保的3户重点企业实地走访,指导疫情期间开复工,深入贯彻落实市领导包保服务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决策部署,确保全市重点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维护市场秩序 办案质量不打折
疫情面前,检察业务不能乱了阵脚。市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早谋划全年检察工作,针对疫情形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年核心数据整体稳、不滑坡、有突破。为确保疫情期间案件不超期,办案质量不打折,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创新办案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网上办理等灵活方式,通过视频会议汇报案件、远程提审。对于涉疫案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果断亮剑。第一检察部主任崔勇刚介绍,他们与相关执法部门紧密衔接,对于危害公共安全、市场秩序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行为,提前介入,快速办理,从严惩处,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截至目前,共依法提前介入涉疫案件15件34人,批准逮捕2件2人,移送审查起诉4件5人,一审判决2件3人,其中以销售口罩名义实施的诈骗案件占多数。
发挥检察职能 提供战“疫”司法力量
良好的司法环境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保障。疫情期间,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司法力量。
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成立了检察防疫临时党支部,208名党员干部报名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市人民检察院驻九台区干部第一时间回村开展防疫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人民检察院还通过“长春检察”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滚动播报最新疫情、最新案情,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科学认识疫情,及时了解涉疫案件进展。
接下来,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好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惩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