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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服务、普法、包容于执法中

市人社局出台“三项制度”助力法治建设

2020-04-01 16:18 | 来源: 长春日报

  长春日报讯 (记者毕馨月)3月31日,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经过调查研究、座谈讨论、咨询论证和反复对标,围绕保护涉及行政相对人的重大利益、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提高行政相对人知情权三个方面,市人社局制订并出台了《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项制度”将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供制度层面的保障和支撑。

  《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概念、审核主体、审核事项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送审材料、时限要求、审核责任等方面内容,重点细化行政行为分类,评价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切实通过内部法制审核,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细化行政行为,从依申请、依职权行政行为入手,明确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概念、实施主体、实施范围、记录方式和类别、执法记录的管理与使用、记录设备的管理与使用、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随意执法、野蛮执法、选择执法等现象发生,强化寓服务于执法中、寓普法于执法中和寓包容于执法中的理念,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效能。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致力于加强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和保证行政相对人知情权,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中的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救济途径和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行为。

  这“三项制度”明晰了行政权力转化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权力边界和尺度,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留痕及可回溯监管,将提升政府部门的社会治理能力,保证相对人合法权益。


编辑: 郭龙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