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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业就业企业贷款贴息业务启动

2017-04-21 08:29 | 来源: 长春日报

  20日,长春市创业就业企业贷款贴息业务合作银行签约仪式在市就业服务局举行。签约仪式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分别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长春净月榆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融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并授牌,4家银行正式成为首批合作银行,这也标志着我市创业就业企业贷款贴息业务正式落地实施。

  今年3月1日,我市正式出台了《长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重点提出了创业企业贷款贴息业务这一新政策,即对不需要担保机构担保的创业就业企业贷款给予贴息的优惠政策。今后,贷款申请企业当年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达到30%的中小微企业,100人以上企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达到15%的,可在签约合作的4家银行办理贷款时直接申请贴息贷款。

  近年来,创业担保贷款在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我市就业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市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10多年来,已累计发放创业贷款12亿元,扶持创业人员3.2万人,带动就业11.5万人。此次创业就业企业贷款贴息业务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在贷款过程中的融资成本。

  市就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只有个人贷款实现了全部贴息,企业贴息基础利率补贴为50%,自今日起,企业贴息基础利率补贴提高至100%(不包括上浮部分)。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不仅是我市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市财政部门民生资金扶持的重点工作之一。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已累计安排创业担保基金8000多万元(含双阳),为个人创业者、小微企业节省利息支出4800多万元,为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把符合条件的优秀银行纳入到合作协议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助力企业发展,促进带动就业。

记者 温斯琪

 

责任编辑: 孙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