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假日期间,长春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以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假日旅游生活需求为导向,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推出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商贸旅游、冰雪旅游等接地气、聚人气、添喜气的假日旅游产品和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增强了市民游客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形成2018年第一个旅游消费高峰,推动了假日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2月15日至21日,长春市春节假日共接待游客476.40万人次,同比增长18.13%,占全省37.72%;实现旅游收入57.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09%,占全省47.91%。其中,一日游人数249.79万人次,同比增长19.41%,实现旅游收入12.32亿元,同比增长29.08%;过夜旅游者人数226.61万人次,同比增长16.75%,实现旅游收入44.89亿元,同比增长18.40%;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2.89天,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假日期间,全市铁路累计抵长2463辆,来长游客45.8万人次;民航进港897架班次,来长游客12.55万人次;公路客运抵长3770辆,来长游客6.7438万人次。
长春市重点监测的16家旅游景区,共接待游客34.53万人次,同比增长2.79%;实现旅游收入2481.7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6%。假日期间,长春市无旅游安全事故。受理旅游投诉2起(12301转办1起、值班电话1起),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
(来源:长春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