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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禁燃”见效 空气质量好于去年

2018-02-23 13:24 | 来源: 长春日报

  春节假期,“禁燃”专项整治行动进入攻坚期,全市上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的工作作风落实“禁燃”专项整治要求,尤其认真抓好大年初一市“禁燃”指挥部下发的《关于严肃处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较好效果。

  据了解,7天假期无因烟花爆炸引发火灾;去库存工作效果明显;空气环评4天优级水平、3天良好级别,没有出现三级以上污染空气质量,春节期间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要好于去年,除夕夜至大年初一(2月15日19时至16日8时),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除16日6时外,其他时段都处于优良水平,污染物浓度峰值出现在16日6时,PM10浓度峰值为112μg/m3,PM2.5浓度峰值为81μg/m3,AQI为108,环境空气质量仅处于三级轻度污染级别,与去年相比,污染物浓度峰值有所下降;污染超标时段仅出现一个小时,较去年污染超标时段四个小时也有所下降;全市医院共收治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67人,其中长春市7人。

  源头管控有力。公安、工商、安监等执法部门立足各自阵地,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巡查执法有力。各级执法部门、街道、社区及志愿者加强街面巡查,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特别在除夕、初一、初五等时段,做到执法力量、工作措施“双到位”。节日期间公安出动警力2650人,全市共查处烟花爆竹案件61起,其中违法燃放烟花爆竹56起,违法销售、经营、储存烟花爆竹5起;教育训诫39人,行政罚款1家单位、39人,金额10300元;收缴烟花爆竹279件。

  记者 袁迪

 
编辑: 孙晓云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