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通报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典型案件 要闻-长春站 孙晓云 264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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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通报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典型案件

2018-04-25 10:19 | 来源: 新浪吉林

  今年以来,长春市各级纪委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严查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宽城区兰家镇台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刘臣涉恶案。2011年至2012年,刘臣在任兰家镇台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使用本村征地补偿提留款给村班子成员发放奖金,既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也未公开每位村班子成员奖金数额,贪占村班子其他成员奖金款42.86万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支出。刘臣还横行乡里,肆意谩骂殴打村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刘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农安县三盛玉镇头道岗村原党总支书记陈立国涉黑涉恶案。2007年至2017年,陈立国在任头道岗村党总支书记期间,组织犯罪团伙,在村里拉票贿选、欺压百姓、殴打他人、敲诈勒索。陈立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九台区苇子沟街道龙泉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德志、西地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春吉父子涉黑涉恶案。1998年至2015年,张德志在任苇子沟街道西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殴打他人。2013年至2018年,张春吉等人敲诈勒索村民,强行占有条子沟村的果园并非法获利。张德志、张春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基层政权巩固。以上3起典型案件,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把持基层组织、肆意妄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各级纪委监委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同整治“蝇贪蚁害”结合起来,严查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视情况由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或指定管辖。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领域,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问责,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以铁面执纪执法的实际成效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有力围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提供坚强保证。

  (来源:廉洁长春)

编辑: 孙晓云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