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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梳理确定了4方面54项整改任务

2019-05-31 13:44 | 来源: 长春日报

  2018年7月30日至8月13日,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长春市开展了为期15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0月19日向长春市反馈了督察意见。针对反馈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勇于直面突出问题,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迅速行动,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和部门参加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整改调度推进会议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高标准研究制定了《长春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与产业发展生态化协同发力,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政治纪律坚守、作为顶层设计谋划、作为中心工作统筹,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狠抓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整改方案》明确了“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承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不断提升”的工作目标,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5.6%以上、劣Ⅴ类水质比例控制在11.1%以下;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指标要求;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湿地保有量达到36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9%以上。

  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问题,《整改方案》梳理确定了4方面54项整改任务,制定了《长春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实行台账式、清单式、销号管理,逐项落实整改责任,逐项明确整改目标,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整立改、长期坚持;对短期内能够整改的,马上着手,制定措施,限时整改,6个月内见成效;对确需长期整改的,分阶段制定目标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持续发力全面推进,强化阶段成果考评;对督察组移交的12个重点案件线索深入调查、严肃追责。把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最严的问责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确保整改目标不含糊、反馈问题不遗漏、措施手段不走样,切实解决影响绿色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为确保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整改方案》提出“坚持实事求是、不折不扣,坚持问题导向、挂账督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整改”的原则要求,明确了5个方面20项主要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力度。二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突出抓好燃煤污染治理,突出抓好秸秆污染治理,突出抓好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防治,突出抓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突出抓好道路和建筑扬尘综合治理,突出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三是系统推进“碧水保卫战”。切实加快伊通河、饮马河、卡岔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切实加快建成区内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切实加快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整治,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四是全面开展生态保护“持久战”。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五是狠抓铁腕治污“阻击战”。全面开展省督察组交办问题“回头看”,强力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深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强化推进整改,《整改方案》还明确了4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全市部署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推进,全面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包保制度,副市级以上领导包保重点案件、重点任务,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三是强化督导问责。强化整改工作调度,通报有关情况;对重点问题随机督查、暗访,及时督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出现反弹反复等突出问题跟进问责;及时组织验收考核,实施整改销号。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省督察反馈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曝光典型案件。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打赢生态建设的人民战争。

  下一步,长春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东北振兴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破立并举、保护发展并重、治标治本并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湿地“五大保卫战”,切实把督察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让长春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步提升,为新时代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编辑: 鞠华军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