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初以来,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按照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要求,把“规范管理”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制定并施行长效管理机制,全力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规范运营。
主要体现以下七方面:
抓“两客一危”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客货运输行业安全运营。
施行“两客一危一货”《安全重点风险监督检查清单》,严格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累计查处旅游包车不办包车牌违规上路、定制客运线下揽客、轿运车非法改装、危货车辆违规运营问题案件317起;检查企业655户次;完成21条公交改造线路全部“退路进场”;组织客运企业为2018年5月1日至今上线运营的1032台客运车辆加装安全带提醒装置;召集18户客货运输企业、420名驾驶员组建应急抢险车队。
抓公交行业服务提质,全力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
对公交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检查,开展城市公共汽电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整改公交车不按规定开启空调或暖风、违规运营、驾驶员不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整洁等案件131起;常态化开展车辆、站牌、站亭清洁,修复破损站亭站牌598处;补齐车内站序、提示语等标识701个,立整立改25辆公交车座椅破损、坐垫脏污等问题,解除公交设施运营企业运营协议1户。
抓出租车行业乱象治理,全力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
与属地公安、交警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在机场、车站、商圈、高校等出行密集区域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市、县两级协同“一张网”,利用线上大数据分析,实现线下布控、精准执法。严厉规范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行为,提高线上线下检查频次,实行“一案双罚”和“一日多查”,开展贯穿全年的网约车行业“清网行动”。累计查处“黑车”1513台;查处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877件,企业同步内部处理;取缔不合规网约车平台63户;火车站、机场累计限期禁入出租车(含网约车)427台;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38期。同时支队推出女子中队在火车站开展巡逻执勤,突出柔性执法温情执法,刚柔并济、彰显巾帼力量。
抓维修驾训水路运输行业监管,全力促进行业安全稳定运营。
在维修行业监管方面,已基本完成行业备案,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累计查处各类案件518起。在驾训行业监管方面,上线长春市驾驶员培训计时管理平台,建立考生全程电子档案,全市范围内推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先培后付”模式。目前实行“先培后付”驾校27户。在水路运输监管方面,完成4艘在建船舶检验,160艘运营船舶年度检验,116艘船舶实现“六证合一”。围绕市内“两湖一潭”和八一水库,常态化开展运输企业、船舶安全检查,同时向社会宣传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20余次。
抓在建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全力守牢安全质量底线。
采取全面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方式对7个建设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检查,对年度竣(交)工的环线II期高速项目、3个养护工程项目通车交付使用前进行全面排查,安全质量问题需要返工的“应返尽返”,全力消除安全质量隐患。累计开展检查158次,跟踪整改问题670个。开展农村公路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行动,组织市县两级联合执法,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抓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全力打击违法运输车辆。
建立普通公路超限运输治理长效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源头货运企业监管,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具体措施。累计检测车辆9.96万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067台(百吨王135台);查处非法改型、无道路运输证、超限的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等案件225起。每年重新确定并向社会公示重点货物源头企业,每月至少检查2次,对存在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行为38户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暂停办理货运业务。
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普法宣传。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在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宣传报道800余篇。举办3期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普法进企业、社区和学校活动,倡导安全生产和绿色出行,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宣传受众达到上万人次。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供稿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