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长春市绿园区政协召开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区政协主席陈志勇主持会议,副主席刘永久、郭丽、孙晓晖,党组成员于武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长春市绿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编制说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审议通过了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名单(草案)、秘书处工作机构(草案)。审议通过了区十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编组及小组召集人建议名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邬国忠辞去区十届政协常委、委员,刘国辉辞去区十届政协常委。接受王丛红、李屹立、李旭光、吴晓杰、赵新、郭凤超、靳立勇、冀乃军、魏传勇、牟麒宇(汽开区)、朴盛杰、胡景春、宫婷13人辞去区十届政协委员。增补于武辉、于秋颖、王钢、王琳、王强、王松涛、牛昊、任希和、刘越、孙铭珠、李德刚、杨宁、张帆、张学礼、姜云飞、韩跃民、杨昆仑(汽开区)、王立志、刘志刚、杜百林、李响、李俊岩、杨振坤、张振伟、罗巍巍、郑文通、姜言辉、魏铭辰、刘勇(汽开区)、孙国际(汽开区)30人为政协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依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撤销曹健绿园区第十届政协委员资格。张小庆因故去世,政协委员资格自然终止。
区政协各委办主任、各委员小组组长列席会议。区委统战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绿园经济开发区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并作有关情况通报。
图文来源:绿园发布
初审: 王金顺
复审: 李超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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